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1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应到校内划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接送学生来校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大巴车进入校园后,有专人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并管理学生有序下车、集合。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1.校内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度。
2.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3.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4.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5.保障教师及各处(室)的公务用车,做到按时接送。
6.各处(室)公务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按规定填写有关凭据。
7.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8.车辆除有公务外出任务外,应停放在校内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