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全球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陆地面积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十五分之一,但发生的大陆地震次数却占全球大陆地震的近三分之一;20世纪,全球因地震死亡的总人数近120万,中国地震死亡人数近60万,约占二分之一。
我国大陆地震具有频度高、分布广、强度大但强震分布相对集中、震源浅、成灾率高等特点。
据统计,20世纪我国大陆地区平均每年发生5~5.9级地震20次,6~6.9级地震3.8 次,7~7.9级地震每年发生0.65次,8~8.4级地震每年发生0.07次,8.5级以上地震每年发生0.02次。
我国最早的地震记录可追溯到公元前1831年,至今共记录有6级以上地震800多次,其中8级以上特大地震21次,除2次发生在台湾省外,其余19次都发生在大陆地区。我国41%的国土、50%的城市、70%百万以上人口的大中城市,都位于Ⅶ度或Ⅶ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据历史记载,全球范围一次地震死亡人数超过20万的地震共有6次,中国就有4次。20世纪世界上共发生8.5级以上的特大地震3次,我国宁夏海原1920年的8.6级、西藏察隅1950年的8.6级就占了2次。
我国大陆全部31个省(市、区)均发生过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除贵州、浙江两省外29个省(市、区)发生过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除贵州、浙江、广西、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安徽、福建、上海、江苏12省(市、区)外19个省(市、区)发生过7级以上破坏性地震。
除台湾地区是我国强震活动最强烈的地区外,我国大陆地震呈西强东弱分布,以东经107°为界,20世纪我国大陆地区发生7级以上浅源地震64次,该线以西地区就发生了56次,占87.5%,其释放的地震能量则占95%以上。
我国地震震源深度浅,除东北东部和台湾小部分区域外,绝大部分地震的震源深度都在40公里以内。东部地区的震源深度基本都在10~20公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