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 显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履责担当作出了刚性约束。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党支部一开学就召集全体党员同志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
会上,书记带领大家通读《问责条例》全篇,并针对每一条都做了详细的解释解说。会后,为了加深大家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及理解,党支部布置了每位同志会后继续自学并撰写一篇学习心得的作业,并会将此心得在校园内网中进行公开,供大家一同学习交流。
这次颁布实施的《问责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它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一起,共同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补上了管党治党制度链条的重要一环。书记指出,虽然《问责条例》的内容是针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但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也依然有权利和义务了解熟悉它,起到监督共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