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实发〔2015〕6号
全体教职工:
现将《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2014学年度(2015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职工 学年度 任职考核
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印发
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2014学年度(2015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升自身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为教职工职务晋升、聘任、调薪、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学年度(2015年度)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任职考核的通知》、《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中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舟教人〔2014〕29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属学校(单位)在编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奖核定办法)的通知》(舟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14学年度(2015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办法。
一、坚持客观公正
考核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公认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要求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公开,考核程序规范,保证考核结果的公信度和激励力。
二、坚持注重实绩
以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注重教职工在实践活动教学一线、实践课程创新研发、管理岗位工作上的实绩。
三、坚持强化师德
教职工的师德表现是学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专项评价逐条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凡师德考核有明确扣分项目的原则上年度绩效评价不能评定为优良,凡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学年度绩效考核直接记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专项考核内容见附件1《舟山市中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扣分记录表》。
四、坚持全面综合评价
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教职工在自评基础上填报相关考核材料(见附件2-3),经过教职工的同行测评、直接领导测评、考核组测评,计算考核分。考核得分=全体教职工测评*20%+直接领导测评*10%+考核组测评*60%+学生满意度测评*10%。
测评必须按等第比例和分值要求打分。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且人数不超过被测对象的13%(2人)、良好(80-89分)且人数不超过被测对象的25%(5人)、合格(70-79分)且人数为被测对象的65%左右、基本合格(60-69分)且人数不限按实评价、不合格(59分以下)且人数不限按实评价。
五、坚持分类评价
教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和工作职责的差异,兼顾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教辅及工勤管理等岗位。对学校工作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最高不超过5分的附加分直接记入总分。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学年度考核,只说明不参加考核的原因: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2.学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4.学年度内经市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定为优秀。
1.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当年师德考核有明确扣分项目的原则上学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良;
2.当年度教学工作量不足学校平均教学量的专任教师又没有承担其他教辅、工勤、管理等工作的,原则上不能评定为优良。
3.应参加进修培训而不参加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4.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事假累计半个月以上,但都不满六个月者。
(三)关于特殊人员的考核工作
1.直属学校党政正、副职,担任助理的领导干部,由教育局直接考核;
2.支教、借用等人员由其现所在学校(单位)负责考核,并占现所在学校(单位)优秀指标,考核结果返回原所在学校(单位);
3.享受法定产(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4.新分配录用人员只写分数和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四)对受党纪、政纪处分者的考核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五)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束至本行政年末,考核对象没有出现违反师德规范等严重情况,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本行政年的考核结果使用;如出现违反师德规范等严重情况,其行政年考核结果学校考核组重新审定。
(六)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是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先进评选、工资晋升、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七、坚持学校主体
学校是实施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教职工学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与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相衔接,促进持续发展。
学校考核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备案。考核组必须公正公平、认真仔细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考核结果必须公开并与教职工奖惩相结合。结合教职工考核结果反馈,开展普遍的谈心谈话活动,明确指出其不足之处,提出整改要求。
本考核办法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制订,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