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食安委办〔2015〕9号
各县(区、功能区)食安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分局),市本级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扩大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提高食品安全问题的检测发现率,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的通知》(浙食安办〔20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你点题,我检测”进校园、进家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公众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为目标,牢固树立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理念,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渠道,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对公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食品的检测,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有力地提振公众食品消费信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你点题、我检测”进校园、进家园活动,公开征集学生家长和教师职工所担忧的“问题”食品,采取加强监管、抽样检测、公布检测结果、严厉惩处不合格食品等有效措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校园、家园的食品安全。本次活动计划抽检食品50批次,检测后的不合格食品监督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问卷填写及收集。通过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发布《食品安全“你点题、我检测”调查问卷》,鼓励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点题”活动。问卷填写的网址为:http://food.zsfda.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37(也可百度“舟山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进入官网后,点击悬浮的食品安全“你点题、我检测”调查问卷标志后进行填写)。教育部门负责部署落实调查问卷网上填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梳理、汇总,市食安办负责相关信息通报和发布。
(二)待检样品确定。检测食品品种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汇总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的网上意见后,按照“点题”比率高低,确定抽检的重点食品以及重点行业、场所。
(三)“点题”样品集中检测。集中抽取的样品统一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检验报告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按规定开展检验结果告知、下架封存、复检受理等程序,并及时上报市食安办。
(四)相关信息公布。在检测结果异议期过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相关信息和查处结果由市食安办统一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你点题、我检测”进校园、进家园活动是加强社会共治制度建设、增强执法部门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落实,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食安办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抓好活动协调和信息发布、反馈等工作;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问卷调查的通知工作,通过短信、QQ等方式通知每个教职员工和家长积极、规范填报,确保填写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检测结果的统计、汇总和反馈工作,根据相关信息收集意见,落实样品抽检、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和查处工作。
(三)注重活动实效。从师生、家长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入手,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努力形成“抽查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宣传一批”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市食安办将及时汇总点题食品的检测情况,对于因检验机构检测项目认证设置等原因,导致无法满足群众检测要求时,及时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本次活动联系人: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沈晔2299927 市教育局:任淑华2025245
附件:食品安全“你点题、我检测”调查问卷
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7日